更新时间:2024-01-01 17:00:30
*ST围海1月1日公告,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冯婷婷,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汪文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付显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李威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王可飞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唐建新,时任财务总监胡寿胜,时任财务总监宋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经查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商誉减值事项存在虚假记载;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虚增2021年利润、虚减2022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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