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8 08:00:29
中原建业12月27日在港交所公告,公司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原建业与南阳木兰花、洛阳建领、处城鸿锦及商丘建泰等多个独立第三方借款人订立了延期协议。根据该协议,借款人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偿还贷款,并继续支付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偿还日期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
经与借款人进一步磋商后,于2023年12月27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订约方订立延期协议。据此,借款人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偿还贷款,并继续支付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偿还日期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并须于2024年5月31日及2024年11月30日支付。
此外,就与商丘建泰(作为借款人)订立的贷款协议D而言,贷款本金金额由人民币09亿元减少至03亿元。公告还指出,延期协议将提高公司获得更多代建合约的能力,因为该等贷款将协助该等战略客户成功收购及开发相关地块。这将为公司及客户带来双赢局面。延期协议的条款乃由公司与借款人根据公平基准磋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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