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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公司被担保人4500万元债务到期未及时偿付

更新时间:2023-09-15 20:01:12

导读 棕榈股份9月15日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

棕榈股份9月15日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饶棕远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

2019年8月,上饶棕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饶市广信区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并由棕榈股份、远洋集团分别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饶市广信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对上饶棕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饶市广信区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上饶棕远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饶市广信区支行的贷款余额为01亿元,根据棕榈股份与远洋集团约定各自承担的担保比例,棕榈股份按贷款总额的677%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实际担保余额为47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5%。其中,此次债务逾期金额为借款本金4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

司在获悉上述事宜后,已于第一时间联系被担保人及相关金融机构了解情况,公司已要求被担保人(债务人)尽快妥善处理债务逾期事项。被担保人表示,已与上饶市广信区政府方面积极沟通,督促其履行付费义务,尽量避免由债务逾期导致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持续保持对被担保人、相关金融机构的实时沟通,及时了解情况,并积极做好相关方案应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人所涉债务逾期事项尚未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公司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付费,据了解,该项目政府付费资金已纳入上饶市广信区政府202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公司预计发生担保代偿风险可控。但若后续债务人仍未能收到政府付费资金偿还债务,债权人就债务人逾期偿还贷款提起诉讼程序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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